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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行政行为“身份码”亮相 执法全流程可追溯

来源: 法治网  发布日期:2023-02-14 14: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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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提升前端感知能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浙江省司法厅创新推出行政行为码,并于2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

  这意味着从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有了“身份码”,执法人员、当事人、社会公众等通过扫码便可快速查询执法全流程相关信息。

  2月7日上午9时,浙江省宁波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白沙路中队在辖区开发大道上对一起在人行道上违停非机动车的案件进行了简易程序处罚。与以往不同的是,原先队员使用PDA进行案件录入操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张热敏纸打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如今队员使用手机浙政钉App操作,生成电子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产生一个二维码和条形码,当事人可以通过扫码来获取相关文书,了解自己所违反的法律法规、所受到的处罚内容及相关执法流程。

  除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也同样适用行政行为码。“行政行为码”相当于一个身份证,共包含27位数字,分别是行政行为类型码(2位)、部门代码(9位)、日期(6位)、位序号(4位)、自定义码(5位)、校验码(1位)。

  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统一的赋码程序组件自动赋码、无感赋码,不增加执法人员工作量。执法人员、执法对象、社会公众和执法监督员等,通过扫码均可快速查询案件全流程相关信息,如群众(企业)通过“浙里办”扫码,实时了解行政执法类事项办理情况;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扫码,实时查询行政行为,跟踪和评查办理过程;监管及监察机关通过“浙政钉”扫码,监督执法人员办案过程,确保执法流程规范、证据完整。通过推广应用“行政行为码”,推动执法权力行使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让行政执法更公开更透明更规范。(范海钢 许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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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行政行为“身份码”亮相 执法全流程可追溯

来源:法治网日期:2023-02-14 14:28:54

  为着力提升前端感知能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浙江省司法厅创新推出行政行为码,并于2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

  这意味着从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有了“身份码”,执法人员、当事人、社会公众等通过扫码便可快速查询执法全流程相关信息。

  2月7日上午9时,浙江省宁波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白沙路中队在辖区开发大道上对一起在人行道上违停非机动车的案件进行了简易程序处罚。与以往不同的是,原先队员使用PDA进行案件录入操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张热敏纸打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如今队员使用手机浙政钉App操作,生成电子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产生一个二维码和条形码,当事人可以通过扫码来获取相关文书,了解自己所违反的法律法规、所受到的处罚内容及相关执法流程。

  除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也同样适用行政行为码。“行政行为码”相当于一个身份证,共包含27位数字,分别是行政行为类型码(2位)、部门代码(9位)、日期(6位)、位序号(4位)、自定义码(5位)、校验码(1位)。

  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统一的赋码程序组件自动赋码、无感赋码,不增加执法人员工作量。执法人员、执法对象、社会公众和执法监督员等,通过扫码均可快速查询案件全流程相关信息,如群众(企业)通过“浙里办”扫码,实时了解行政执法类事项办理情况;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扫码,实时查询行政行为,跟踪和评查办理过程;监管及监察机关通过“浙政钉”扫码,监督执法人员办案过程,确保执法流程规范、证据完整。通过推广应用“行政行为码”,推动执法权力行使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让行政执法更公开更透明更规范。(范海钢 许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