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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拟年底前实现重点药品全过程可追溯

来源: 中国医药报  发布日期:2022-05-23 14: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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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快推进药品重点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山西省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等药品重点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已初步完成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各地市遴选的医疗机构试点基本实现了可追溯管理。《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实现山西省内血液制品、特殊药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和其他生物制品(试剂除外)等药品重点品种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通知》指出,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自建或者选用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同时,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采集、记录、保存、传递药品追溯数据,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时,依托药品追溯系统,完整记录药品召回流向信息。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参照药品经营企业相关要求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

  《通知》要求,使用重点品种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药品入库时核对信息反馈上游企业,严禁将追溯信息和实物不相符的药品入库;药品出库时更新药品状态。当发生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时,各医疗机构配合药品生产企业及上游供货企业,记录并提供药品召回流向信息。(许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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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拟年底前实现重点药品全过程可追溯

来源:中国医药报日期:2022-05-23 14:26:16

  近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快推进药品重点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山西省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等药品重点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已初步完成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各地市遴选的医疗机构试点基本实现了可追溯管理。《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实现山西省内血液制品、特殊药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和其他生物制品(试剂除外)等药品重点品种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通知》指出,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自建或者选用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同时,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采集、记录、保存、传递药品追溯数据,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时,依托药品追溯系统,完整记录药品召回流向信息。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参照药品经营企业相关要求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

  《通知》要求,使用重点品种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药品入库时核对信息反馈上游企业,严禁将追溯信息和实物不相符的药品入库;药品出库时更新药品状态。当发生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时,各医疗机构配合药品生产企业及上游供货企业,记录并提供药品召回流向信息。(许明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