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建设情况    药品

广西柳州市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2-17 14:29:44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管理,实现药品全流程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经营使用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在经营采购、收货验收和使用等环节均进行扫码上传,确保市民群众用药“码上”放心。

  广西经生产企业确认的A型肉毒毒素制剂经营企业为: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广西智圆行医药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康华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

  根据要求,上述药品经营企业要于3月31日前在追溯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的维护,并对追溯数据进行采集与上传。在采购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上游企业索取相关追溯信息;在收货验收时应仔细核对,并将核对信息通过追溯系统反馈上游企业;在经营销售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下游企业或使用单位提供相关追溯信息。

  全市各辖区药品使用单位则要于5月31日前在追溯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的维护,及时采集并上传追溯数据。除反馈采购、验收等信息外,要及时在追溯系统更新已使用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状态,采集并上传开方医生、领用人、使用人等追溯数据,保障已使用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能通过追溯码关联到使用人。

  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全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使用单位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追溯责任,配合药品生产企业建设药品追溯系统,将追溯系统建设、追溯信息上传、追溯责任落实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确保追溯工作顺利开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的,将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站注明“来源: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门户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门户”。

2.本网站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或摘编自其它媒体。其真实性、隐含的商业信息和广告类由来源网站负责。与本网站和上级主管单位无任何法律关系。

3.本网站在转载其他媒体资讯过程中,会就敏感词和表达方式进行删除或修改,并不代表修改后的资讯为本网站原创或版权所有。

4.作为政府网站,本网站发布资讯均为公益、非盈利性质,无任何导向性。如有机构和企业因错误解读新闻资讯而产生的商业纠纷,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持签订的协议和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合理合法解决。

5.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6.如本网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广西柳州市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日期:2023-02-17 14:29:44

  为进一步加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管理,实现药品全流程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经营使用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在经营采购、收货验收和使用等环节均进行扫码上传,确保市民群众用药“码上”放心。

  广西经生产企业确认的A型肉毒毒素制剂经营企业为: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广西智圆行医药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康华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

  根据要求,上述药品经营企业要于3月31日前在追溯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的维护,并对追溯数据进行采集与上传。在采购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上游企业索取相关追溯信息;在收货验收时应仔细核对,并将核对信息通过追溯系统反馈上游企业;在经营销售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下游企业或使用单位提供相关追溯信息。

  全市各辖区药品使用单位则要于5月31日前在追溯系统中完成基础信息的维护,及时采集并上传追溯数据。除反馈采购、验收等信息外,要及时在追溯系统更新已使用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状态,采集并上传开方医生、领用人、使用人等追溯数据,保障已使用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能通过追溯码关联到使用人。

  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全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使用单位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追溯责任,配合药品生产企业建设药品追溯系统,将追溯系统建设、追溯信息上传、追溯责任落实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确保追溯工作顺利开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的,将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